日前,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《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二期规划》),标志着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,三江源生态保护踏上了新的征程。今年工作重点是,巩固一期工程成果,全面实施二期工程规划,统筹推进草原、森林、湿地与河湖、荒漠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建设,科学做好三江源生态系统价值评估,为试验区建设起好步、开好局。
记者从省三江源办公室了解到,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近160.6亿元,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.83亿元,财政资金79.74亿元。《二期规划》范围确定涵盖整个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,包括玉树藏族自治州、果洛藏族自治州、海南藏族自治州、黄南藏族自治州全部行政区域的21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山镇,共158个乡镇,行政村(含社区)1214个。总面积为39.5万平方公里,占青海省总面积的54.6%。
据了解,《二期规划》包括2大类24项工程。其中,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工程17项,支撑配套类工程7项。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,目标是到2020年,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,森林覆盖率由4.8%提高到5.5%;草地植被盖度平均提高25—30个百分点,土地沙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,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50%,沙化土地治理区内植被盖度达30%~50%;水土保持能力、水源涵养能力和江河径流量稳定性增强,减少水土流失5亿吨,水源涵养量增加13.7亿立方米,长江、澜沧江水质总体保持在I类,黄河I类水质河段明显增加;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明显改善,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;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,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,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。
此外,《二期规划》将采取组织保障、体制机制保障、政策保障、人才和教育保障、监督保障和对口支援等六方面的保障措施,同时,将分区施策,依据重点保护区、一般保护区、承接转移发展区等各分区特性,优化空间布局,实施分类指导,确定保护技术重点和主要任务,以努力实现总体目标。